外国语学院关于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专项奖学金(第一批)的通知

Published:2025-10-22 

结合学校及设奖单位提供的奖学金类别及其相关规定和评选条件,现将我院2025年第一批专项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别及要求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4.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综合表现突出,为我院全日制本科生;

5.积极参加学术科技及课外文体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热心集体工作。

6.其他具体要求依据相关奖学金评选细则或设奖条件。

7.评奖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有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考核不及格(指所有修读的课程);

(2)在校期间受到各类处分或院校通报批评;

(3)在校期间违反学校学业诚信守则;

(4)延期毕业,参评年度休学(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除外)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5)无故不参加奖学金颁奖仪式或有违背奖学金协议内容的行为;

(6)其他应取消评选资格的情况。

注:本年度已获得续评资格,或已获其他奖学金推荐(含差额奖学金未出评审结果前)的学生不得申请

 

三、申请办法

1. 报名问卷:申请同学请于2025年10月26日(周日)下午16:00前填写问卷

本科生:https://wj.sjtu.edu.cn/q/fXgZSCp9

研究生:https://wj.sjtu.edu.cn/q/zouffRTF

2. 纸质材料提交:请于2025年10月27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杨咏曼楼221办公室,纸质材料包括:

(1)奖学金申请表:常春藤特长学生奖学金和荣昶奖学金需提交“专用申请表”,其余奖学金需提交“通用申请表”(详见问卷链接中的附件);

(2)奖学金申请书(详见问卷链接中的附件);

(3)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发表情况等证明材料。

3. 具体答辩安排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

 

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1. 奖学金不可兼得,即获得此项目原则上本年度春、秋季均不得再申请其他奖学金项目,落选同学不影响本年度其他奖学金的申报。

2. 对于已申请差额奖学金的学生,确定未获评前不得申请其他专项奖学金。

3. 如后续仍有奖学金发布,本批次已获得推荐的同学不再调整。

4. 请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5. 申请人须保证个人相关经历及材料的真实性,如有造假,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联系人:陈老师 王老师

邮箱:sofl_affairs@163.com

地址:杨咏曼楼221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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