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结合学校及设奖单位提供的奖学金类别及其相关规定和评选条件,现将我院2025年第一批专项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别及要求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4.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综合表现突出,为我院全日制本科生;
5.积极参加学术科技及课外文体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热心集体工作。
6.其他具体要求依据相关奖学金评选细则或设奖条件。
7.评奖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有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考核不及格(指所有修读的课程);
(2)在校期间受到各类处分或院校通报批评;
(3)在校期间违反学校学业诚信守则;
(4)延期毕业,参评年度休学(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除外)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5)无故不参加奖学金颁奖仪式或有违背奖学金协议内容的行为;
(6)其他应取消评选资格的情况。
注:本年度已获得续评资格,或已获其他奖学金推荐(含差额奖学金未出评审结果前)的学生不得申请
三、申请办法
1. 报名问卷:申请同学请于2025年10月26日(周日)下午16:00前填写问卷
本科生:https://wj.sjtu.edu.cn/q/fXgZSCp9
研究生:https://wj.sjtu.edu.cn/q/zouffRTF
2. 纸质材料提交:请于2025年10月27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杨咏曼楼221办公室,纸质材料包括:
(1)奖学金申请表:常春藤特长学生奖学金和荣昶奖学金需提交“专用申请表”,其余奖学金需提交“通用申请表”(详见问卷链接中的附件);
(2)奖学金申请书(详见问卷链接中的附件);
(3)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发表情况等证明材料。
3. 具体答辩安排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
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1. 奖学金不可兼得,即获得此项目原则上本年度春、秋季均不得再申请其他奖学金项目,落选同学不影响本年度其他奖学金的申报。
2. 对于已申请差额奖学金的学生,确定未获评前不得申请其他专项奖学金。
3. 如后续仍有奖学金发布,本批次已获得推荐的同学不再调整。
4. 请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5. 申请人须保证个人相关经历及材料的真实性,如有造假,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联系人:陈老师 王老师
地址:杨咏曼楼221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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