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办公室

外国语学院关于2023-2024年度专项奖学金(第二批)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1  

各位同学:

结合学校及设奖单位提供的奖学金类别及其相关规定和评选条件,现将我院2024年第二批专项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类别及详细信息

奖项

设奖方

评审要求

人数及金额

申万宏源奖学金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面向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
往年获评的学生不再参评。

本科生1人5000元/人

蒋氏奖学金

吴恒博先生

往年获评的学生不再参评。
评选条件:
1、优先面向家庭经济条件困难,但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学习刻苦,在校期间成绩良好,排名列专业前50%;
4、积极参与社团或社会实践活动,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及领导能力。

蒋氏奖学金为我校已去世学长蒋雲皋学长和夫人齐秀真学嫂遗赠所设。吴恒博先生是本奖学金的捐赠方项目执行人,希望获奖同学能够了解设奖背景,缅怀逝者。(需学生提供电子版生活总结和个人生活照)

本科生2人10000元/人

中远海运奖学金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远海运慈善基金会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术成果突出,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上海交通大学(以下简称“上海交大”)相关学院的全日制在读中国籍优秀本科、硕士和博士生(包含港澳台学生)。

本科生评奖年度的综合测评排名应为专业前5%,且无不及格现象。研究生(含硕士、博士)的学业成绩做参考,重点突出学术科研水平。

除此之外,另需在评奖年度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论文(第一作者)被SCI、EI、ISTP、国内核心(只限本科生)全文收录或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上录用;

2.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得全国或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3.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成果获政府或其他官方组织授予国家、省部级奖励;

4.在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和社团中担任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能力突出,业绩显著,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起到了学生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

5.具有较强社会责任心,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支教活动等,成绩显著;

6.在国际、国内重要组织中实习或挂职;或在重大活动中表现优异,表现出特别出色的领导能力和潜力;

7.在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奖励。奖励名次为个人前三名、团体前三名(主力队员);

8.在其他突出领域,可以显示学生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或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各1人

10000元/人

 

董氏奖学金

香港董氏慈善基金会

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组织与管理能力,关心时事、对世界经济、社会具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经济条件比较艰苦的同学优先考虑。
往年获评的学生不再参评。

本科生4人10000元/人

郭谢碧蓉奖学金

郭谢碧蓉基金

郭谢碧蓉优秀奖学金:品行优良、奋发图强,成绩排名达专业前20%;研究生还应具有出色的研究水平和丰富的研究成果。

硕士生1人10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4.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综合表现突出,为我院全日制本科生;

5.积极参加学术科技及课外文体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热心集体工作。

6.其他具体要求依据相关奖学金评选细则或设奖条件。

7.评奖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有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考核不及格(指所有修读的课程);

(2)在校期间受到各类处分或院校通报批评;

(3)在校期间违反学校学业诚信守则;

(4)延期毕业,参评年度休学(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除外)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5)无故不参加奖学金颁奖仪式或有违背奖学金协议内容的行为;

(6)其他应取消评选资格的情况。

注:本年度已获得续评资格,或已获其他奖学金推荐(含差额奖学金未出评审结果前)的学生不得申请

 

三、申请办法

1、请于2024年11月13日(周三)上午09:00前通过一门式学生服务网络平台https://ssc.sjtu.edu.cn/f/fa0c8087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2024年度专项奖学金网上申请操作说明(学生申请);

2、完成上述网申步骤后将证明材料于截止时间前同步提交至https://wj.sjtu.edu.cn/q/X7wAhJ3R,逾期不候。

3、院内评审答辩将视报名情况确定,评审工作整体时间较紧,提交申请后请留意短信、邮件通知。

 

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1.专项奖学金不可兼得,即获得此项目,原则上本年度春、秋季均不得再申请其他奖学金项目,落选同学不影响本年度其他奖学金的申报。

2.对于已申请差额奖学金的学生,确定未获评前不得申请其他专项奖学金。

3.如后续仍有奖学金发布,本批次已获得推荐的同学不再调整。

 

附件1:2024年度专项奖学金网上申请操作说明(学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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