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硕士推免生复试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985”工程高校各方面成绩优异的申请者参加复试。
一、招生对象
1.国内重点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二、招生类别
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有意申报专业学位推荐免试的学生,请在推荐材料中注明“专业学位”。
三、申请材料
1.上海交通大学201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请下载附件),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
附件 上海交通大学201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doc
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4.英语专业四级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责任由申请者自负。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四、申请办法
申请者首先应浏览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sjtu.edu.cn),查阅招生专业目录并按要求备齐申请材料后于9月24日前寄送到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教务办(邮戳为准),为确保安全快捷,要求从邮局用快件或特快(EMS)寄送申请材料,逾期不再接收申请。(由于各校推免工作开展时间有先后,如在规定提交材料的时间内不能提供学校审核盖章的材料,学生可先寄送所在学院审核盖章的材料,待参加复试时提供学校盖章材料)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2010年9月下旬通知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院参加差额复试(复试安排和要求将另行在学院网上公布)。复试通过并同意接受的外校推荐免试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和推荐免试生网报号码,并按照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未获得推荐免试网报编号及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同学不能被录取。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网报信息最终确定录取名单。(接收申请材料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24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4205883
寄信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大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教务办收
邮编:200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