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国语学院按照教育部及上海交通大学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通过“申请-考核”方式招收2019年优秀硕士毕业生攻读博士学位。招生类型为学术型博士生。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外,均为非定向培养。
(一) 招生计划
2019年外国语学院博士招生第二批招生指标为8人(不含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以最终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二) 复试安排
笔试时间:2019年4月24日(周三)上午8:20-12:30(两门笔试:写作、专业课笔试),8:10到考场;
笔试地点: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陈瑞球楼429教室;
面试时间: 2019年4月24日(周三)13:30报到,14:0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陈瑞球楼311教室(文学组),312教室(语言学及翻译学组),全体考生在313教室候场。
笔试、面试均不考察二外和听力。
复试名单(排序不分先后):
序号 |
身份证号后六位 |
姓 名 |
报考方向 |
1 |
060048 |
蓝云 |
文学 |
2 |
162848 |
张秀 |
文学 |
3 |
262513 |
项煜杰 |
文学 |
4 |
240302 |
白倩 |
文学 |
5 |
105225 |
张伊 |
文学 |
6 |
17202X |
黎明星 |
文学 |
7 |
204215 |
左安飞 |
文学 |
8 |
300029 |
黄靖怡 |
语言学 |
9 |
222586 |
赵巧容 |
翻译 |
10 |
151365 |
杜祥涛 |
翻译 |
11 |
270268 |
方硕瑜 |
翻译 |
12 |
190014 |
宋超 |
翻译 |
(三) 复试须携带的资格审查材料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 份复印件,原件验证、复印件收取);(三) 复试须携带的资格审查材料
②外语能力证书原件验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原件及1 份复印件,原件验证、复印件收取);
a.历届生需提交:硕士学历、硕士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
“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应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认证。
b.应届生需提交: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应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籍验证。
c.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应事先办妥认证手续。
考生务必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四) 录取原则
1. 总成绩(满分300分) = 笔试(写作,满分100分) + 面试(满分100分)+ 导师评价(满分100分);
2. 面试(满分100分) = 知识背景(满分25分)+ 科研能力(满分25分)+ 外语水平(满分25分)+ 综合能力(满分25分);
3. 导师评价(满分100分)= 考生研究计划评价(满分40分)+ 科研潜质及专业知识综合评定(即专业课笔试,满分60分);
4. 总分低于180分者,或者其中任一单项不及格者(低于60 分),一律不予录取。
5. 根据各位导师报名情况,按照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
6. 拟录取名单经外国语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送研招办。
7. 拟录取的考生必须按照上海交通大学要求,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正式辞职证明,将档案调到交大。
(五) 联系方式
确认参加复试的同学请邮件至张老师邮箱:caseyforever@126.com (邮件主题:2019博士招生(第二批)复试确认,邮件内容中请注明身份证号、姓名、报考导师)
外国语学院教学科研办联系电话:021-34204723
(六) 说明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和外国语学院相关规定执行,解释权归属上海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
地址:中国上海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杨咏曼楼
邮编:200240 网址:http://sfl.sjtu.edu.cn
电话:021-34205664 (党政办公室) 021-34204723(教学科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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