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9年度凯原奖学金评审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9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共意识,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廖凯原基金会特在我校设立凯原励志奖学金,现将本年度凯原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名额分配

授予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凯原励志奖学金,其中凯原法学院的获奖名额,由凯原法学院自行评审,其他40名用于奖励全校其他学院的学生。其他40名获奖名额的分配规则为:本科10名,硕士14名,博士16名。我院名额为1名研究生

 

二、奖励金额

每人2万元。

 

申请人资格:

凡在上海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登记的上海交通大学在册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具有凯原励志奖学金的申请资格,但在申请时前一年的21日至申请年的131 日期间(以下简称评选年度)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一)考试不及格的;

(二)受纪律处分或仍处于处分考察期内; 

(三)因公派出国、中止学业或者休学等原因离校的;

(四)延期毕业的,但下列两种情除外:

              1、优秀博士生学位论文基金获得者;

              2、因公派出国等其他特殊情况延期毕业,经由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同意的。

 

三、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凯原励志奖学金的评选一般于每年5月启动,当年6月完成;

(二)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和基金会共同确定各学院的凯原奖学金申请名额共60名;

(三)学校评审委员会以现场面试的方式从60名候选人中选出40名获奖人和5名候补获奖人;

(四)凯原励志奖学金终评委员会审核确定40名获奖学生。

 

四、上报材料

有意申请的同学请于下周一(513日)下午4点前将纸质版《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和个人申请书交至外院217办公室。(模板参见附件)

 

五、其他

 “凯原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不再参加本年度其他奖学金的评审。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5月9日

【模板】2019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样表)

2019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上海交通大学奖学金申请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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