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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发布时间:2020-10-13  

一、招生专业

外国语言文学(仅面向“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

 

二、申请条件

报名之前,请认真阅读《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https://yzb.sjtu.edu.cn/info/1018/3079.htm,除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的申请条件外,还需满足:

1.外语水平要求: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 ≥ 590分,或新TOEFL ≥ 100分或IELTS ≥7分或GRE≥288分,或专业英语四级良好,或专业英语八级成绩合格及以上。

2)本科或硕士专业为日语/德语/俄语或其他非通用语种的考生,不必达到以上要求,但日本语能力测试一级考试合格,或专业德语八级考试合格,或专业俄语八级考试合格

3)所有外语水平成绩要求有效期在5年之内,即2015年9月后取得的成绩。英语专业应届硕士生无外语成绩时效要求。毕业后持续从事外语专业相关的教学科研工作者,外语成绩无时效要求,但需单位相关部门提供证明,证明其自硕士毕业至今持续从事外语相关的教学科研工作。发送证明原件扫描件至教务办张老师邮箱:zhangyh68@sjtu.deu.cn并得到认可后再报名,报名平台上外语成绩上传时须将证明材料一并上传。 

4)曾在英语国家正规大学取得本科学位或硕士学位,且所获学历或学位的授课和考试语言均为英语,学习结束距申请上海交通大学的研究生项目时不超过两年,即应为2018年9月之后取得的学位,学习单位提供官方证明(需有官方抬头的信纸打印或官方证书原件)者,无需提供英语考试成绩证明。

2. 硕士毕业或就读院校(满足下述条件之一者优先录取)

1教育部2016年第四轮外国语言文学学科评估B+及以上等级的高校;

2“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语学科较强的高校(具体以学院招生小组审核为准)

3外国语言文学国家重点学科高校

4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300名的高校(适用于境外取得学位的考生);

3.专业要求:硕士专业为外国语言文学或相近学科。原则上需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为外语专业或在境外高校取得硕士学位。“相近学科”可涵盖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心理学、医学、计算机、统计学、哲学、法学、历史、比较文学及世界文学等与外国语言文学相关的学科,具体以外国语学院“遴选委员会”认定为准。

 

三、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报名前请先联系导师)。

2.申请人在网上报名的同时,还须在规定时间内寄送以下纸质申请资料,2021年度网上报名和纸质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以寄到邮戳时间为准):

第一批:2020年10月15日 - 12月10日

第二批:2021年3月15日 - 4月20日

请注意:如学院第一批名额招满,将不再接收春季报名

申请材料提交明细如下:

1)《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系统下载打印)。

2)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籍认证报告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需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或复印件。以上材料复试时携带原件验证。

3)硕士毕业院校的成绩单原件(纸质材料需带红章)。

4)身份证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验证。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6)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包括申请人拟从事研究的主题、申请人对该主题已经进行的研究、申请人拟在攻读博士期间从事的研究,以及研究可能实现的创新等内容)。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专业英语四级证书、专业英语八级证书、日本语能力测试一级证书专业德语八级证书、专业俄语八级证书、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新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GRE成绩单、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位证书等,提供1份符合要求的主要材料即可)。以上材料复试时携带原件验证。

8)申请人已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若有)复印件(封面、目录页、论文全文,已接受但未正式发表的论文须提供接受函复印件)、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参与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

9外国语学院博士入学申请制招生资格审查表》

10)《外国语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报名信息汇总表》

注:另需要两封专家推荐信(其中一封原则上须是硕士导师),推荐信不需要寄送纸质版,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推荐人的信息和邮箱,系统自动发送邮件,推荐专家通过系统提交。考生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申请资料(按照以上顺序装订后装入自备信封)寄送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杨咏曼楼216,张老师收(邮政编码:200240;电话:021-34204723);逾期不予受理。

3. 学院组织“遴选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遴选,通知遴选合格的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复试)。

4. 复试名单将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

5. 学院组织“复试专家委员会”对初审通过的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复试),一般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导师(组)评价;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学院和学校官方网站通知。

6. 学院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7.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研究生招生平台及学院网站公示。

8. 录取通知书将在2021年6月寄发。

 

四、录取原则

学院组织“复试专家委员会”对初审通过的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以及导师(组)评价三部分,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个人品性、创新能力、科研潜力等进行全面考核。具体成绩构成如下:

1. 总成绩(满分300分)= 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 面试(满分100分)+ 导师评价(满分100分);

2. 总分低于180分者,或者其中任一单项不及格者(低于60 分),一律不予录取。

3. 根据各位导师报名情况,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五、其他

1. 外国语学院博士招生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在职”。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外,均为非定向培养。

2. 外国语学院拟录取考生将于2021年9月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

3. 拟录取的考生中,非应届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正式辞职证明或未就业证明,非交大本校生需将档案调到交大后,方可发出录取通知书。

4. 外国语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也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参考书籍和复习资料。

5.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和外国语学院相关规定执行,解释权归属上海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学院博士生入学申请制招生资格审查表

外国语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报名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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